規;B豬場 你知多少?
發布時間:[2017-4-8 9:47:35] 瀏覽量:3289次
如何界定規;B豬場?
規;B豬場類型的劃分因采用的劃分標準不同而異。根據養豬場年出欄商品肉豬的生產規模,規;i場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,年出欄10000頭以上商品肉豬的為大型規;i場,年出欄3000—5000頭商品肉豬的為中型規;i場,年出欄3 000頭以下的為小型規;i場,現階段農村適度規模養豬多屬此類豬場。
規模養豬場發展現狀
規模養豬場的建立、運營都需要占用大量資金,一旦經營不善出現虧損,將使其難以為繼,所以抗風險能力是其一重要指標。但實踐中,從1998年開始的養豬大滑坡,并不是所有的規模養豬場都體現出良好的風險抵御能力。據四川省統計在從1998年初開始的養豬生產波動期中,年出欄在1000頭以上的豬場都可以保本或有微利。而幾十到幾百頭的豬場都無法維持。在種豬場中基礎母豬群200頭以下的基本處于虧損,500頭以上基礎母豬群的種豬場能有一定的風險抵御能力。主要原因表現在:①較大規模豬場的資金比較雄厚,承受能力強;②飼料來源渠道廣價格低,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余地;③管理人員水平與飼養隊伍素質高,新技術的采用多;④在發展過程中建立了自己的銷售渠道,甚至擁有自己的豬肉屠宰和深加工企業。這樣看來,養豬場只有達到一個較高的規模水平并具有較為穩定的銷售渠道,才能在經營中顯示出更多優勢,具有更多的抗風險能力。但伴隨生產規模的擴大,隨之而來的生產固定成本的提高和流動資金需求的增大,又減小了企業的抗風險性。在我國普遍資金相對不足的條件下,必須尋找新的生產經營模式去解決這個矛盾。
全能型場長奇缺
據調查了解,目前全國1200余個萬頭以上(基母500頭以上)的大型規;i場當中,有一半以上的老板對主管生產的場長(或經理)都不太滿足,也就是說他們不能勝任。那些中小規模的豬場(基母100-500頭)就更不用說了。
眾所周知,對于一個全球第一養豬大國來說,中國規;B豬在養豬業中所占比例很低,而治理比較正規的規;i場或養豬公司就更少,導致目前以至于今后很長時期內,有豐富工作經驗的真正懂得規;i場正規化治理的全能型場長奇缺!
規模養豬場的困境
國家提倡規;B殖的出發點絕對是利民的,穩定生豬供應、打破豬周期等等。但規;潭忍岣吆,現在又迎來了新的難題:環境壓力大、土地資源短缺、進口走私增加、疫病風險較高,成為近幾年制約養豬業發展的重要瓶頸。
規;B豬是養豬生產發展的必然趨勢。我們更應該努力探索新的經營模式、充分利用現有的優勢、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種經營形式,來更合理地組織豬的生產、銷售,以提高養豬生產效率,降低風險。只有這樣,才能使養豬業不斷的向前發展,才能真正有能力在日趨激烈的全球化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。